2007年6月9日 星期六

2007 年個人/家庭記帳本

自從 2004 年,Sand 幾乎每筆開銷都會記錄在 excel 的電子記帳本中,可以查查自己到底$$花在哪了,不過日後的每年度就一直延續使用 2004 版的,今天在網路上逛到 2007 年版的,增加不少好用的或統計的功能,雖然年已經過了快一半,可以下載來使用看看!當然~要有毅力恆心地去做,這記帳本才會凸顯它的功能。

用 Excel 作的,記錄個人、家庭收支情形很方便,實用又免花錢!

http://baby123.myweb.hinet.net/2007.xls

轉自阿榮福利站

2007年6月8日 星期五

醫療理賠。要怎樣才能保障權益

在網路上亂逛逛到的,應該幾乎每個人都有保險吧,當然能不用到最好了,但保險理賠爭議也是不小,可以當作參考囉!



花錢買保險,當然是希望將來若不幸發生事故時,理賠金可以派上用場。但是保險的理賠爭議不斷,尤其是醫療險,並不是有保就有賠,不免讓民眾擔憂,繳了保費卻 無法獲得保障。其實,只要建立基礎知識,搞懂常見的理賠爭議,就能夠據理力爭,不被保險公司「唬弄」。以下介紹幾個常見的醫療險爭議與爭取理賠金的技巧。

〈爭議1〉住院理賠日額少 1天
案例:阿潘因為車禍住院,第 3天才出院休養,在申請日額型住院醫療險的理賠後,發現保險公司只理賠2天,保險公司的說法是阿潘只住院2個晚上,因此只理賠 2天日額補償金。

威盛保經公司投資理財部經理賴慧珠表示,如果是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,保險公司依照「醫療單據」來理賠,就不會出現上述爭議,日額型住院醫療險便常出現上述爭議。
保 險公司的理賠依據是從「就醫診斷書」上醫生所撰寫的住院天數來給付,因此像阿潘的情況是第1、 2天住院,第3天白天出院,若醫師診斷書上寫2天,就是理賠2天日額,除非可以跟醫師特別情商,寫成3天,或是標註從8月 12日住院至月14日,保險公司才會理賠 3天日額。

〈爭議2〉到急診室吊點滴,卻不理賠急診津貼
案例:阿寶得了急性腸胃炎,上吐下瀉,到醫院急診室吊點滴, 3、4個小時後才回家休息。向保險公司申請急診津貼理賠時,卻被以「不符合理賠條件」為由而拒賠。

一 般保險公司對於「急診」的定義是指在急診室待超過6小時以上,才算符合申請急診津貼的條件;或是待超過12個小時以上,就算等同住院,可以請領住院日額津 貼。以阿寶的情況來看,並不符合申請門檻。賴慧珠表示,這些相關說明都可以在保單條款中找到,如果想要請領這些保險津貼,就得「想辦法」在急診室待超過一 定時數以上,然後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,敘述從幾點幾分入院,幾點幾分離院,才能申請相關給付。

〈爭議3〉既有病史被列為理賠除外責任
案例:阿康有胃潰瘍,因此在投保時,被保險公司要求加費承保,條款上還把胃潰瘍與可能併發之疾病列為除外責任,阿康覺得很不公平,保險公司多收他 3成保費,除外責任還一堆,那不如不保。

中 國人壽理賠部經理蔡榮杰表示,阿康的情況很常見,但也不是從此就無翻身機會。只要在投保後的2年內,胃潰瘍都未復發,阿康可以主動到醫院做體健,由醫師判 斷是否已經恢復健康,並開具診斷證明書。阿康只要拿這份診斷證明,並填寫契約變更申請書,便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把胃潰瘍與可能併發症的除外責任刪除。

〈爭議4〉癌症併發症不予理賠
案例:阿美得了子宮頸癌,摘除子宮後,膀胱會下垂,必須定期作復健。但在申請相關費用時,保險公司卻以「癌症後遺症不予理賠」的理由拒賠。

一 般民眾常誤以為,只要我得了癌症,所有跟癌症相關的治療,保險公司就應該賠,因此「防癌險理不理賠併發症或後遺症」也是常見的糾紛,這在保單條款中已解釋 清楚,有些保單會賠,有些保單則規定必須是直接針對癌症的治療,保險公司才會理賠。因此民眾還是要看看自己的保單條款,是否將併發症或後遺症除外。

〈爭議5〉先天疾病不理賠
案例:阿珠在孩子一出生後就幫他投保,孩子在 3歲時因為疝氣而住院開刀,阿珠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,保險公司卻因「該病屬於先天性疾病,不在理賠範圍中」,拒絕理賠。

由 於阿珠的小孩是在 3歲才發現有疝氣,因此在出生投保時,並不知道有此情形。因此,阿珠可以向醫院調閱小孩出生時的健康檢查表等相關證據,證明出生時並未檢查出與先天疾病相 關症狀,阿珠也非惡意隱瞞小孩病情,向保險公司申訴,或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請調停,這樣便能提高理賠的成功率。

〈爭議6〉走路意外扭到腳,意外醫療險卻不理賠
案例:阿亮習慣邊走路邊聽MP3,有天為了閃躲疾行而過的機車,不小心跌倒而扭傷腳踝。他跟保險公司申請意外醫療給付時,卻被拒絕,感到很不服氣。

台灣人壽商品企畫部專案經理王永才表示,意外險的理賠定義很明確,只要是外來、突發、非細菌感染而導致的意外,引起的醫療行為,均可申請醫療理賠。因此,以阿亮的情況來看,應該可以獲得理賠。
阿 亮之所以被拒,原因就是診斷證明書上的措辭,被醫生寫成「扭傷」而非「挫扭傷」。在保險公司的認定中,扭傷屬於自力所造成的,而非外力,例如走路扭到或是 閃到腰,並不符合意外險「外來、突發」的理賠條件,因此下次碰到類似狀況時,不管是否真的是外力所造成,診斷證明書上只要有「挫扭傷」的字眼,就能符合意 外醫療險理賠條件。

〈爭議7〉內視鏡切除膽囊,卻無法理賠手術金
案例:阿清前一陣子做了膽囊切除手術,由於現在醫學發達,因此只要做內視鏡清除處理,並不需要真的開刀。不過,保險公司卻不願理賠手術津貼,原因便是阿清「並未實際開刀手術治療」。

除 了內視鏡治療外,雷射治療算不算手術?也是常見的爭議。內視鏡或是雷射治療是否算「手術」,可否申請理賠?保險公司間彼此見解不一。有的保險公司認為一定 要動刀、要流血才叫手術;有的保險公司彈性較大,認為只要保戶申請理賠的頻率不高,也有治療之實,便可比照開刀手術給予理賠。
賴慧珠強調,民眾想 要提高理賠勝算,關鍵就在於「診斷證明書的寫法」。民眾最好事前告知醫師未來有申請醫療險給付的需要,請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的描述字眼盡量「詳述」,例如 將「內視鏡切除膽囊」,詳細描述成「以內視鏡處理手術做膽囊切除」,只要在診斷證明書上有寫到「手術」字眼,保險公司便比較沒有立場刁難你。

〈爭議 8〉被醫師證明罹患乳癌,保險公司卻要求保戶提出「病理切片」報告
案例:阿芬覺得胸部有不明硬塊,到醫院照了胸部超音波與相關檢驗後,證實是屬於惡性腫瘤,必須積極治療。阿芬在向保險公司申請初次罹癌保險金時,卻被保險公司要求要提出「病理組織切片」報告,才能核准理賠。

根 據防癌險的保單條款,保戶在申請相關理賠時,都必須檢附病理組織切片檢查報告單,但隨著醫療進步,有些癌症已經可以透過精密的檢驗,即使不需病理組織切片 檢查,也能確定為惡性腫瘤。此時,保戶可以主張「診斷證明書上確定罹癌」,即使不附上病理切片報告,也能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嗎?
以目前的情況來看,可能還是沒辦法成功申請理賠。因為保險公司是依照「保單條款」行事,且認定保戶也認同保單條款上的相關說明而簽名、投保,因此如果阿芬不提出病理切片報告,保險公司可以不賠。
只不過,在實務上,罹癌後需要做相關的放射線治療,或定期回門診追蹤,嚴重者也要開刀切除病變組織,在治療的過程中,保單便會理賠相關醫療支出。

【 Smart智富月刊9月號第97期】

2007年6月7日 星期四

工作與婚姻

看到最後,才知道是蔡學鏞寫的,超對比的比喻!開頭第一段真是全文的經典!
文中所提真的也很有感觸,時代慢慢地轉變中,有時想想,時代洪流影響力的確大,但難道也得順應嗎?每個人看法不一,洪流中畢竟還是有細水的。該堅持的堅持下去。



工作與婚姻
文/iThome (記者) 2007-06-05

在婚姻中,有多少愛情的成分在內?對許多人來說,只是時間到了,就結婚了。在工作中,有多少興趣的成分在內?對許多人來說,只是畢業了,該上班了。


畢業之後離開校園,大家紛紛投入職場,開始工作。幾年後,陸陸續續開始有人結婚,這幾年,我身邊更是不時傳來朋友要結婚的消息。在不同年代,從不同角度觀察,工作和婚姻都會呈現不同的樣貌,而這些樣貌的變化,竟也頗有雷同之處。

試婚與試用
一開始,通常是「戀愛」和「打工」,沒有太多的期許,只是享受過程。一直到開始認可彼此,準備發展長遠的關係時,戀人就會走入「試婚」(同居);工作就會進入「試用期」。一旦試婚順利,可能就會結婚。而工作上順利熬過三個月的試用期,就可以成為正式員工。

婚姻與正職
婚姻市場上的寵兒,是能言善道、外表好看、收入豐厚、個性穩定。工作市場上的受寵兒,除了善於表達、工作能力強,還有個性穩定也很重要。

在婚姻中,要履行怎樣的義務?在工作中,又該履行怎樣的義務?如果你遲到,又不肯配合加班,但是工作成效不錯,你算是好員工嗎?如果你準時上班,很晚下 班,雖然很努力,但是工作成效不好,你算是好員工嗎?如果妳不肯配合老公上床,但是妳把家裡和小孩的生活打理得有條不紊,妳算是好老婆嗎?如果你準時把薪 水交給太太,但是每天都待在公司,回家只是為了睡覺,你算是好老公嗎?

不婚與SOHO
同樣的作為,在不同的年代,可能會有完全相反的解讀。在過去保守的年代,結婚是很自然的事,不結婚的人,會被視為「勇敢」或「特立獨行」;在未來 開放的年代,不婚是很自然的事,結婚的人,則會反而被視為「勇敢」或「特立獨行」。職場上的SOHO族正在逐漸增加,而不婚的單身貴族也有變成主流的趨 勢。

劈腿與兼差
以前不管是婚姻還是工作,都要求忠貞不二,但現在卻都受到時代的衝擊。婚姻中劈腿、職場上兼差,在現代的社會中都相當盛行。如果我們和工作的關 係,是一夫多妻制,那麼「烈女不事二夫」的守則,是否已經過時?如果你白天在公司上班,晚上在家接翻譯的case,假日到培訓班講課。你會不會被正職的公 司視為職場的slut,人盡可夫?正職和兼職之間又該如何分配時間?而在大老婆和二奶之間又該如何避免衝突?

劈腿很難定義,不見得有性才算是,如果你能和紅粉知己談心,卻不能和太太談心,對於相信Soul Mate(靈魂伴侶)這套理論的妻子來說,搞不好比床上出軌更嚴重。在職場上,許多人也會有騎驢找馬的心態,頻繁進出職場,對於工作就像股票炒短線,隨時想跳槽。

離婚與離職
羅大佑和李烈戀愛維持20多年,但是結婚後沒多久就離婚了,婚姻果真是戀愛的墳墓。在離婚率越來越高的情況下,相信不久以後我們就可以在文具店買到制式的「婚前協議書」。而在職場上,許多人在上班前,則會簽訂「勞動契約書」。

新婚燕爾,總是會有一段甜蜜期。工作剛到任,也會有一段蜜月期。過了這段期間之後,考驗就會開始。沒通過考驗,婚姻或工作會面臨破裂。如果婚姻有七年之癢,那麼工作是幾年之癢呢?三年?五年?而這次止癢之後,下次難道就不會復發?

一個人一生中,常常會換過數個工作,即使你不想換公司,也可能因為公司倒閉或被資遣等因素而離職。當1990年代日本的經濟泡沫化之後,終生雇用 制也隨之瓦解。公司不會養你一輩子,你應該要有危機意識。老公也不會陪你一輩子,畢竟外面的狐狸精那麼多,你也應該要有危機意識。

工作與婚姻
關於工作和婚姻的比喻,還有許多:中老年人的求職像是黃昏之戀,對工作要求的條件不多;在外商上班彷彿異國婚姻,有許多文化差異要磨合;酒店的媽媽桑其實是人力派遣中心。

怎樣的婚姻才是好婚姻?怎樣的工作才是好工作?在婚姻中,有多少愛情的成分在內?對許多人來說,只是時間到了,就結婚了。在工作中,有多少興趣的成分在內?對許多人來說,只是畢業了,該上班了。

或許我們在進入一家新公司上班的時候,公司也該為我們舉辦一場典禮,如同結婚典禮一樣,讓家人和未來的同事見證這場情投意合的結合。「不管喜悅或 悲傷、不管升遷或降職、不管加班或減薪、不管過勞或摸魚…」當公司指派的牧師唸完這段就職誓詞,你能堅定地說:「I do」,而主管將公司的狗牌(門禁卡)套上你的脖子時,就象徵你和公司這段婚姻的開始。

但婚姻制度(不管是兩個人,或人和公司的婚姻),終究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的。當你走進這個制度之前,得三思才行。

蔡學鏞-專職作家
清華大學資訊工程碩士,曾任華碩集團軟體工程師、元智大學資訊系講師、美商歐萊禮出版社技術編輯、臺灣微軟特約專欄作家。